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复,同意评定谢雨丰为烈士
7月16日,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《关于同意评定谢雨丰同志为烈士的批复(苏政复〔2025〕23号)》。批复中称,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板桥派出所一级警员谢雨丰,于2025年1月20日在施救落水群众过程中不幸牺牲。根据《烈士褒扬条例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,同意评定谢雨丰同志为烈士。
▲图为因公牺牲民警谢雨丰
谢雨丰,男,2000年6月出生,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板桥派出所一级警员。
从警2年来,谢雨丰先后在维稳处突、治安防范、打击犯罪等岗位历练成长、积极作为,特别是参加派出所工作后,保持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劲头,不懂就学,不会就练,5个月内累计参与办理案件80余起,接处警320余起,处置疑难复杂警情10余起,救助群众163人次,调解纠纷51起,拦截劝阻大额资金转账14起,为维护辖区安全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。
2025年1月20日凌晨1时许,谢雨丰在接处警过程中,为营救一名轻生男子,寒冬深夜不顾自身安危,跳入河中英勇救人,不幸壮烈牺牲。
来源:“人民网江苏”微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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